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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液壓支柱安全管理辦法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09-27 10:32 來源:煤礦安全網 單體液壓支柱 液壓 支柱 安全 安全管理 管理 管理辦法 辦法

  為確保單體的正確使用和維護,減少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對單體的損壞,延長單體使用周期,減少單體的維修費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單體液壓支柱的操作人員和檢查維護人員應進行一定的培訓,并熟悉支柱的結構和操作方法。

  2、單體使用時應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操作,禁止用錘、鎬等金屬物體猛力敲、砸支柱任何部位,以免損傷支柱。

  3、支柱在運輸或搬運過程中,應輕拿輕放,不能隨意摔砸。

  4、新下井或修復后第一次使用的支柱在支設前應連續(xù)升柱、降柱,使支柱內腔空氣排凈后方可使用。

  5、支柱應垂直于頂,底板支設在金屬頂梁下面,并有一定的“迎山”角,使支柱處于垂直受力狀態(tài),不易推倒。

  6、支柱使用過程中,嚴禁以支柱手把體作為支點使用,以免損傷支柱。

  7、當使用中的支柱的活柱升高量已低于最小安全回柱高度時,應及時用高度合適的其它型號的支柱替下,以免被壓成“死柱”。

  8、所有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應穿“鐵鞋”,并具有足夠的初撐力(〉90KN),同時上部要用鐵絲與金屬棚梁綁扎牢固,以防卸壓傷人。

  9、因工作面粉塵大,故除了頂蓋、卸載裝置、外注三閥外,其它零部件不允許在工作面拆卸,工作面使用的單體都必須編號、掛牌,并落實責任人。

  10、凡工作面未使用的單體均應頂蓋朝上靠放,存放于空氣清潔、干燥的場所,不準隨意靠在機器設備旁邊以及橫放在工作面架間及底板上,發(fā)現(xiàn)一根不按要求擺放罰款50元。

  11、工作面需升井維修的單體,應作好標記集中,按要求擺放好,超過10根后及時升井送修,如不及時升井送修對單位罰款100元。

  12、凡井下發(fā)現(xiàn)嚴重違反規(guī)定使用單體者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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