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的“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有:造成死亡一人以上的,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以上的。
A. 一百萬元
B. 五百萬元
C. 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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