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又去找工會,你最近向辦公樓跑的勤了。”
“今天我要去參加“法庭辯論會”,辯一辯究竟我錯沒錯。”
這是7月31日,紅嶺煤礦舉行的職工違章界定和處罰仲裁討論會前,一位“涉嫌”“三違”的職工和工友的對話。
這也是該礦推動三違界定更加透明化和人性化,以確保排查解決安全隱患的同時,不留下思想情緒安全隱患,同時靈活有效地向廣大職工開展安全“普法”的一個陣地,并被大家昵稱為“法庭辯論會”
為讓每一次上“法庭”出具的結(jié)果具有權(quán)威性和執(zhí)行性,每次開庭時,都要由該礦安監(jiān)部、申訴者所在單位、礦工會派員組成陪審團,讓申訴者模擬自己涉嫌違規(guī)的現(xiàn)場實際情況進行申訴,在陪審團的監(jiān)督下,由權(quán)威部門按照按制度措施要求,陳述違章的依據(jù)并進行分析和判決,充分體現(xiàn)“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時,讓職工心服口服,消除職工思想隱患,促進安全生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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